刊登日期: | 2018/6/19 |
發文日期: | 2018/6/19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二字第1072902385號 |
主旨: | 更正本府107年6月13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300號函附件如說明一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本府107年6月13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300號函諒達,因該函附件之勘誤表附註誤繕,爰修正為「壬、各警察機關學校職務列等表之六」。 二、檢送更正後之勘誤表1份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|